欢迎访问廉政法制时评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反腐倡廉 > 正文

镇雄县政协党组原副书记鲁绍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3-11-16     来源: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据昭通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昭通市委批准,昭通市纪委监委对镇雄县政协党组原副书记鲁绍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鲁绍延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目无法纪、心存侥幸,为掩盖违纪违法事实,安排涉案人员逃避调查,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购买使用出借超标车辆;任人唯钱,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且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瞒报多处房产;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并收取高额利息;贪婪成性,靠路吃路,把交通领域当成捞钱的“自留地”,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鲁绍延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极为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昭通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昭通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鲁绍延开除党籍处分;由昭通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dangjizhengwuchufen_1114/12454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