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客户端微党课(1360)|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发布时间:2023-11-16 来源: 七一网 作者:佚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探索出一条长期执政条件下解决自身问题、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道路,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四梁八柱”逐步完善,监督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十三个坚持”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必须全面准确科学把握坚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基本内容、重要意义和关键举措。
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内容十分丰富,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加强监督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现自我革命的重要路径和基础,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加强监督体系作出顶层设计。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体系,包含各类监督,可以从三个层面概括其主要构成。一是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位于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根本性位置。二是党统一领导下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的纪检监察“四项监督”,处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主干位置。三是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协调的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这九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总要求是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党统一领导体现了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政治性,是我国监督体系的最大特色,也是区别于西方监督制度的最大优势。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使监督工作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日常监督,综合利用指导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把管理和监督寓于实施领导的全过程。全面覆盖体现了广泛性,强调构建全方位监督格局。要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抓好“关键少数”,带动整个监督体系更加严密、更加有效运转,消除对公权力行使的监督空白和盲区,把所有党员干部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之下。要紧盯权力运行各环节,抓住关键点,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严格职责权限,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权威高效突出权威性。要科学设计体制机制,提升监督体系整体效能。要把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项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作者系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党建部教师。更多党课见《党课参考》)
原文链接:https://www.12371.gov.cn/Item/63905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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