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打造闭环管控机制 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发布时间:2023-11-26 来源: 吉林省纪委省监委 作者:佚名
“宋某某违纪案卷中,党员身份材料缺失、证据材料复印件未盖公章等,经评查,此案卷综合得分为85.8分……”近日,临江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向案件承办室反馈审理情况时说道。
今年以来,临江市纪委监委围绕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这个核心,通过自评、互评、评查、考评等方式,着力打造“责任明晰、把关严格、整改到位、定期交流、考评有据”的案件质量闭环管控机制,促进案件办理质效“双提升”。
预审是案件审核的“第一道关口”。市纪委监委牢固树立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落细落实案件预审关口,创新“五级联审”制度,即实行案件承办室质检员初审、协作区主任复审、协作区交叉互审、重点案件分管审、审理室全面审。具体来说,对案件移送审理之前,先由纪检监察室选配的内部质检员,专门负责案卷整理和检查,做好初审工作。以协作区为单位,由协作区主任对内部自办案件全程监督、进行复审。其他协作区聚焦案件定性是否准确、证据链条是否完整、责任认定是否准确恰当等方面进行交叉互审,并按照案件评分细则进行评分。针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督办的严重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等重点案件,由分管副书记进行审核把关,案件审理室分组对立案办结案件进行全面审理、综合评分。
案件审理室作为案件的“出口”,在严把“审理关”的同时,为保障案件质量,进一步研究制定《审查调查卷宗送审即评暂行规定》,对照标准逐案评查,对查摆出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根据评分结果,将案件评定为4个等次,即高质量、质量合格、低质量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评查结束后,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统一反馈,要求案件承办室逐项认领、逐个整改。截至10月末,已评查案件33件,发现并整改问题266个。同时,将历次评查情况进行梳理,对低质量、存在有严重质量问题的案件承办人进行约谈,并将其纳入纪检监察干部考核,与全年评先选优挂钩,倒逼责任落实。
为提升案件查办质效,市纪委监委发挥精品优质案件的示范作用,定期组织案件查办经验交流会,由纪检监察干部分享查办的精品案例,讲授办案体会、调查取证等经验,通过“比武练兵”,树立标杆、鼓励先进,增强办精品案件意识。办好“清风讲堂”,强化业务学习交流,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全方位、多角度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截至10月末,已组织经验交流会2次,“清风讲堂”20余次。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继续紧盯案件办理、质量评查、责任链条等关键环节,采取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健全案件质量通报、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运用等制度,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马慧 佐文)
原文链接:http://ccdijl.gov.cn/gzdt/jzcbaj/202311/t20231116_88378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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