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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客户端微党课(1371)|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23-11-26     来源: 七一网     作者:佚名    

  

  

    

  2023年6月28日至29日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用“十三个坚持”集中概括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其中第十三个坚持是“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在新时代管党治党实践中,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为推动全党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完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确保管党治党真正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提供了有力保证。

  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政治责任,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既包括从党中央到省市县党委,从中央部委、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到基层党支部,都要肩负起主体责任,也包括纪检部门要担负起监督责任,从而以强有力问责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2016年7月,首部聚焦问责工作的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印发,明确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需要问责的情形,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为责任落实提供了法规制度保障。2020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明确要求党委(党组)书记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作者系中共中央统战部研究室副处长、二级调研员、副教授。更多党课见《党课参考》)

  


原文链接:https://www.12371.gov.cn/Item/639713.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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