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干部到社区实践锻炼
发布时间:2023-11-26 来源: 南海先锋网 作者:佚名
“有事给我打电话!”连日来,在武汉市青山区工人村街道青和居社区实践锻炼的市检察院干部王力,逐一走访高龄独居老人,送去过冬棉被,查看取暖设施,临走还不忘留下电话号码。在武汉,共有千余名像王力一样的干部,活跃在社区,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
去年11月以来,武汉市委从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1002名干部到社区实践锻炼,探索干部培养与基层治理互融互促的新路子,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截至目前,社区实践锻炼干部配合社区完成民生项目共6725件,推动一大批社区与派出单位的共建项目建成投用。
干部到社区实践锻炼时间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在社区实践锻炼期间,干部人事关系保持不变,不承担原单位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党组织。选派干部注重向基础条件差、矛盾困难多、治理任务重的社区和各级“名书记”所在社区倾斜,担任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或居委会主任助理,重点承担宣传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联系服务群众和辖区企业、协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搭建单位和社区结对共建平台等工作。通过扎实的基层实践锻炼,这些干部成为理论“宣讲员”、社区“服务员”、应急“战斗员”、单位“联络员”,进一步密切与基层的联系,增进与群众的感情,提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推动选派工作常态长效,市委组织部制定出台《武汉市选派干部到社区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压实派出单位、各区和接收社区责任,将社区实践锻炼干部纳入社区干部管理范畴,不定期开展抽查,从严从实抓好日常管理监督,对不适宜继续锻炼或者以各种方式“混经历”的,按程序及时调整召回。组织各区对干部在社区实践锻炼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察,并鼓励派出单位对在社区实践锻炼期间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安排教育培训和提拔使用,引导广大干部对标先进、见贤思齐,营造“到社区实践、在社区成长、助社区发展”的浓厚氛围。(通讯员 武组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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