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于洪区:依法监督还“老赖”清白
发布时间:2023-12-03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王玲 通讯员欧萍 于洎淼)“检察官,我都没去过沈阳,怎么就在沈阳向别人借了10万块钱,并且还成‘老赖’了呢?如今又莫名其妙地成了失信被执行人,生意都没法做了!”近日,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检察院接到郑某从广东省中山市打来的电话,言语中满是愤懑、不解和委屈。
放下电话,检察机关迅速开展调查。原来,2020年,侯某持一张有郑某和邓某共同签名的借条到法院起诉,称郑某和邓某向其借款10万元至今未还,法院经公告送达并缺席审理,判决郑某与邓某对10万元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判决生效后,郑某和邓某均未履行还款责任,二人也因此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
受案后,于洪区检察院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经鉴定,借条上的签名的确不是郑某书写,系其身份信息泄露后被他人冒用。该院依法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审查后随即启动再审程序撤销了原审判决,终止了对郑某的财产执行措施,同时删除了郑某的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取消了限制高消费措施。至此,郑某的生活步入正轨。
如今,因个人信息泄露而被安上各种莫名其妙身份的案件屡见不鲜,一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了人们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疏忽大意,盗用个人信息,让受害人背负不利法律后果。
检察官提示:在日常生活中要时时处处提高警惕,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使用身份证复印件要做好标注,如可以标注上仅限用于办理某业务,再次复印无效,不随意给他人提供身份信息。此外,在经济往来中,不要轻信他人,注意核实对方个人信息,可根据对方提供的信息在权威网站上查询核对,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
(原标题:依法监督还“老赖”清白 沈阳于洪:检察官提示日常生活中要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312/t20231201_6353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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