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多举措强化“一把手”监督
发布时间:2021-04-16 来源: 宁夏纪委监察网 作者:佚名
“正确处理好党委领导和同级监督的关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督促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抓深抓实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着力提高评价的科学性、精准度,推动问题及时整改纠正……”中卫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对强化“一把手”监督提出明确要求。
近年来,中卫市纪委监委通过持续深化“4+6”“两个责任”落实机制,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廉情抄告回告、述责述廉制度等监督机制,做实做细“规定动作”,压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作为管党治党的‘关键少数’,对一个部门、一个地区的政治生态起着关键作用,是实施监督的关键所在。”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紧盯“关键少数”这个重点,抓深抓实政治生态分析研判,通过建立全市处级领导廉政档案,完善述前抄告、述中点评、述后督促整改的“闭合回路”机制,定期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等方式,对两县一区、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进行政治“画像”,实现精准监督。
同时,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位一体”监督格局,尤其是发挥派驻监督“探头”和“前哨”作用,聚焦被监督单位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围绕落实“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和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等重点内容,采取参加党委(党组)会议、查阅资料及个别谈话等方式,强化对权力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追责问责、责任倒查等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部门(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一把手”责任,促使全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正确用权、廉洁履职。
此外,持续深化“五谈两会一报告”机制,综合运用责任约谈、诫勉谈话、函询谈话和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履责提醒函》等方式,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发现并及时处置各部门的轻微违纪问题,并督促党组织“一把手”及时整改,推动形成发现苗头问题立即提醒,听到反映直接过问,预见问题提前预警,存在问题及时查处的工作常态。
去年以来,中卫市纪委监委约谈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79人次,严肃查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问题,问责6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中卫市纪委监委马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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