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坚决杜绝纪律处分执行"打折扣"
发布时间:2021-04-16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这名干部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影响期还没有结束,他的年度考核怎么还是称职?”在奎屯市公安局财务室里,该市纪委监委审理室干部李欢欢正在查看公安局工资变动审批表,手边还摆了一份《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表》。
原来,这名干部因违反廉洁纪律去年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但在当年年度考核时,该同志不仅考核“称职”,还按照该考核结果享受了第13个月工资。在奎屯市纪委监委的督促监督下,该局立即整改,对该名同志当年年度考核重新确定,并追回多发的工资。
“对处分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可以有效发现和纠正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杜绝纪律处分执行‘打白条’‘打折扣’。”据奎屯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是奎屯市纪委监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该市纪委监委坚持日常跟踪督查与专项检查同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底数不清、政策不明、沟通不畅、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确保处分决定执行“件件清、年年清”。
在此基础上,该市纪委监委推行“一季一联动”工作机制,即建立与组织、人社、财政、编办、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六位一体”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采用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切实解决职能不清、沟通不畅、要求粗放等问题。
随着检查的不断深入,一些隐藏的问题逐渐浮现出来。对此,奎屯市纪委监委实行处分决定执行“个案告知”制度。下达处分决定同时,以“个案告知”的形式,向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及相关职能部门,一并告知处分决定宣布送达的期限和方式、归档手续及对职务、工资、年度考核、职务晋升的调整等事项。
截至目前,奎屯市纪委监委已对130名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在处分决定执行中变形走样的,坚决要求整改并严肃追究责任。(奎屯市纪委监委 石云虹| 责任编辑 王宁)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55-1507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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