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创新举措 打通村屯财务监督最后一公里
发布时间:2021-04-22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我举报我们村小组长挪用村集体资金”
我举报我们村小组长隐瞒村集体资金的部分收入和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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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农村集体资金不断增加,村民小组财务管理不善引起的纠纷和信访问题也逐年增多。据统计,象州县2018年以来,群众反映涉及村小组集体资金方面存在问题的信访件超过100件,梳理成问题线索60多个,问责处置30多人。
以前,对村小组一级的财务监督,主要靠村民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下称村监委)进行监督,没有相应的制度机制进行规范管理,对于那些不公示收支情况的村小组,村民和村监委也无法进行监督,村小组集体财务可以说是处于监督的边缘地带。”象州县石龙镇纪委副书记叶丽妮表示。
为有效破解这一难题,象州县中平镇试点推行村(小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党建引领+村民自治+村监委监督”的模式,在各个村组选出财务管理小组成员3人,共同管理村集体资金,他们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有效规范了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村两委”换届后,韦某某不再担任中平镇谢官村委下廷岭村小组长,但不肯交出村集体三万多元资金,在村财务管理小组以及村监委的多方催促下,终于将资金追回。我们村成立了财务管理小组以后,每个季度都要在公示栏公布资金使用情况,让村监委监督、让群众监督,群众对这个制度很满意。”下廷岭村财务管理小组小组长罗桂春说。
中平镇试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后,今年初,象州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研究出台了《象州县全面设立村(小组)财务管理小组工作实施方案》和《象州县村(小组)财务管理制度》,从4月初开始启动,到5月底前全面完成各村委所有自然村及下辖各村小组的财务管理小组设立工作。村(小组)财务管理小组一般由3人组成,设会计、出纳、村(小组)集体存折(银行卡)密码保管员各1名。财务管理小组的职责是负责财务制度的实施,管理本村(小组)集体的现金、存款、物资等财物,并进行日常财务活动的执行和管理,代表村(小组)对外开展经济活动,解决村(小组)的财务问题,同时自觉接受村两委”、村监委和群众的监督检查。
这项创新举措,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级财务的监督管理,彻底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组织的经济利益和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象州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罗昌勇表示。(象州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0419/gxjjw607ce609-1571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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