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凤山:纪审协作提升基层监督治理效能
发布时间:2024-01-07 来源: 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今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开展村级工程项目建设专项监督时发现,由时任长洲镇某村党支部书记韦某某负责组织施工的两个项目工程量与合同不符。发现问题线索后,该县纪委监委组织县公路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相关人员进行实地核验。最终,韦某某因未严格按照合同施工,在工程未竣工的情况下就申请验收,并全额收取了项目工程款,受到留党察看处分。
“该案涉及两个工程项目,实施项目种类多、财务资料多、案情复杂。在进行审查调查时,我们借助审计监督专业力量,理清了繁杂的账目,明确了实施的工程量,在短时间内使案情取得较大突破。”该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梁忠介绍,在案件查办过程中,通过整合各类监督力量,发挥双方在监督范围、监督对象、监督方式上的不同侧重,实现优势互补,有力推动了案件查办。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融合的方法路径,明确了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四项机制,在日常监督、专项督查和案件审查调查中深化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作,着力提升监督质效。
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乡村振兴领域监督涉及面广、人员复杂、项目众多,特别是在项目建设监督上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间的协作互动,发挥审计监督信息面广、专业性强的行业优势,更能促进问题的发现。
今年3月,县审计局在开展全县村集体经济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营专项审计中,发现村集体经济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不合理、项目建设运营不规范和项目部分资产闲置等四个方面14个问题。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对审计移送的审计报告进行梳理分析,把审计发现的问题纳入监督重点,作为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分析研判的重要参考和依据针,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用好审计成果,推动问题整改,是该县纪委监委强化审计成果运用的常态化措施。此前,审计监督反馈县林业局及下属部门在各乡镇实施油茶高产高效示范基地建设中,存在项目报大建小、验收流于形式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对26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的同时,向县林业局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其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林业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管理。目前,县林业局已建立完善廉洁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一岗双责制度等20项管理制度。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tszs/202401/t20240102_834382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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