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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赋能民事检察监督提质增效|四川广元利州区:依托民事调解虚假诉讼监督数据模型发现可疑线索

发布时间:2024-01-20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广元利州:依托民事调解虚假诉讼监督数据模型发现可疑线索

  让住房公积金领域虚假诉讼无处遁形

  

  2023年4月,检察官询问虚假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

  日前,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检察院依托民事调解虚假诉讼监督数据模型,在涉住房公积金领域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中,成功查办一批虚假诉讼监督案件,促使法院对12件虚假民事调解书全部予以撤销,并通过线索移送追究徐某文等3名“黑中介”的刑事责任。

  依托大数据模型筛出线索

  利州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张雄介绍,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涉及部门多,虚假诉讼的隐蔽性和查处难度较大,近年来,通过虚假民事调解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逃避合法债权执行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为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2022年7月,广元市检察院部署开展涉住房公积金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利州区检察院迅速响应,成立办案组对相关案件情况进行分析研判。

  利州区检察院依托广元市检察院与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签订的数字战略合作协议,合作搭建民事调解虚假诉讼监督数据模型并加以应用,对近5年司法强制执行清单进行关键词检索、要素点位筛查,发现了多起存在较多疑点的民事案件。

  办案组通过初筛数据发现,部分案件存在原告重叠、案件事实无实质性争议、审理期限明显过短、迅速达成调解且放弃资金利息、还款约定履行期极短,以及财产执行线索明确指向被执行人名下住房公积金等共性。这些案件流程节点的异常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和重视。

  深入调查核实固定证据

  在调查核实阶段,办案组依法调取了上述存在异常案件的民事审判、执行卷宗,先后查询当事人户籍信息、银行流水、个人征信,调取书证材料后,发现这些案件存在执行款向被告回流的情况。“这使我们更加确认以王某等人为被告的多起民事诉讼存在虚假诉讼的重大嫌疑。”办案组成员张杰瑜表示。

  为此,该院运用侦查思维,采取同步“背靠背”调查核实的策略,以讲政策、释法理、摆证据等方式逐一突破当事人心理防线。

  “2016年,我开了一家从事贷款中介业务的公司,发现有些人因为负债过高或征信存在问题而不能通过正规渠道向银行贷款,就想通过以‘特殊渠道’帮他们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方式来赚点手续费。”在扎实的证据面前,徐某文等3人承认了虚假诉讼的事实。据三人交代,他们通过伪造借条,与王某等12人虚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在向法院起诉并迅速达成民事调解后,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套取王某等12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合计103万余元。徐某文等3人扣取20余万元手续费后,剩余金额由王某等人按照提取比例分配。

  利州区检察院认为,该系列虚假诉讼案件破坏了国家公积金管理秩序,损害了司法权威,依法应予纠正。经该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或提请抗诉后,2023年5月20日,法院将12件民事调解书全部撤销。徐某文等人当场签署悔过书,并承诺限期退还违法套取的住房公积金。

  及时移送线索堵漏建制防风险

  在对民事虚假诉讼依法监督的同时,利州区检察院还第一时间向该区公安分局移送了徐某文等人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线索,并与公安机关构建民事检察与刑事侦查线索双向移送机制。2023年3月,相关案件被移送至利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最终,徐某文等3人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违法所得20余万元予以没收;王某等12人因犯罪恶意较小被作出不起诉决定。

  记者了解到,涉住房公积金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开展以来,利州区检察院依职权、分批次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12件,涉案金额129万余元。

  为推动诉源治理和更高水平社会治理,利州区检察院结合办案情况,向该区法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强化在调解程序中对虚假诉讼案件的甄别力度。随后,利州区法院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推行诚信诉讼承诺制度,要求当事人在递交起诉材料时,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承诺在诉讼活动中所作陈述均为真实意思表示,知晓虚假诉讼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记者曹颖频 周雅丽 通讯员钱秋宇 赵玲丽)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401/t20240117_6404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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