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营口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全面开展
发布时间:2021-04-25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按照营口市委统一部署,截至3月31日,十二届营口市委第十一轮巡察9个巡察组全部完成进驻。
本轮巡察将对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及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站前区人民检察院、西市区人民检察院4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营口市供销社及鲅鱼圈区供销社、盖州市供销社、大石桥市供销社、老边区供销社5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同时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巡察时间为1个月。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市委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坚决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常规巡察重点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对被巡察党组织履行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情况进行全面政治体检。深入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特别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履行职能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方面的廉洁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等情况。巡察“回头看”重点看是否存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不扎实不深入等问题,是否脱离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偏离主责主业等问题,是否存在利用资源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高价并购民营企业、低价处置社有资产、违规为民营企业借款或担保等方面,大肆收受贿赂、侵吞社有资产以及滥用职权造成社有资产严重流失等问题;是否存在管党治党不力、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干预、插手社有企业经营,违规在下属企业兼职取酬,监管严重缺位等问题。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yk/system/2021/04/22/0300830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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