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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雨花:开展干部作风评议

发布时间:2024-02-06     来源: 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对于我们评议对象来说,评价不仅是试金石,也是改善工作作风的指挥棒。”近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第三季度干部作风评议过程中,有的党员干部感慨道。

  2023年4月,雨花区纪委监委牵头,与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区行政审批局、区信访局、区应急局等部门综合分析研判,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开启了干部作风评议的序幕,重点围绕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工作态度、担当精神、实干精神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情况,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乡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中的工作状态开展测评,由各机关事业单位自行组织评分。聚焦相关单位在市对区绩效考核、全区中心工作、底线工作、解决群众诉求相关工作中的扣分、工作效果不佳情况,由相关职能部门综合判断是否存在“作风差评”情形。

  作风评议按照集中测评、综合评议和研究审定三个环节开展工作。集中测评由全区各单位部门自行组织,测评结束后按比率对干部职工互评、辖区企业和居民群众评分、单位班子成员评分、党政主要负责人评分进行折算后汇总形成总分,测评总分低于60分的纳入季度“作风差评者”预警对象。

  “对那些服务水平达不到公众心理预期、作风和工作效果不尽如人意的干部进行预警,既是提醒,也是鞭策。最终目的就是让他们改起来,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雨花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截至11月,该区已完成2次季度集中测评,14家单位通过评议产生预警对象23人。相关单位党(工)委(党组)以三个月为期,采取分管领导定期谈心谈话、科室带动等方式,持续跟踪管理。作风得到根本扭转的,及时解除跟踪管理措施,助其放下包袱;对跟踪管理期作风改善不明显的,延长跟踪管理期限。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tszs/202402/t20240202_836713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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