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先进典型 争优争先争效丨上杭县检察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座谈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4-02-20 来源: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12月28日,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座谈会在上杭县政府召开,福建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阮海鹰,龙岩市人社局二级调研员陈水全,上杭县委副书记、县长罗剑,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邱禄炎等领导参加会议,龙岩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卓先发主持会议。
会上,龙岩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张辉介绍了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十次“双先”表彰大会精神及上杭县检察院获评“全国模范检察院”情况。
上杭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廖健作表态发言:作为山区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誉称号,是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关怀支持的结果,是历届班子精诚团结、率先垂范的结果,亦是一代代“杭检人”以院为家、戮力同心、奋楫笃行的结果。在今后工作中,上杭县检察院将坚守检察初心,把荣誉化为前进动力,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持续开创新时代新征程上杭检察工作新局面,努力为福建检察、龙岩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力打造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县域样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用实际行动奋力书写不愧时代、不愧人民的壮美答卷。
县委副书记、县长罗剑指出,“全国模范检察院”是全国检察机关的最高集体荣誉,县检察院作为此次“双先”表彰中,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检察院,这不仅是县检察院、政法系统的荣誉,也是上杭老区苏区的大事喜事。近年来,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践行“小院也有大作为”理念,把握红色伟力、绿色活力、蓝色动力“三色引擎”,有效找准工作着力点和切入点,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全县各级政法部门、全体政法干警要以县检察院为榜样,锚定“三个先行示范”,继承弘扬上杭老区“干革命走前头、搞生产争上游”的优良传统,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为全力打造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县域样板,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上杭篇章贡献法治力量。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阮海鹰指出,上杭县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这不仅是获奖单位的光荣,也是全省检察机关的光荣!近年来,上杭县检察院践行“小院也有大作为”理念,牢牢把握红色伟力、绿色活力、蓝色动力“三色引擎”,在司法办案、服务群众等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是全省检察系统先进典型的杰出代表,充分展现了福建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希望上杭县检察院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能动履职,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再立新功。
阮海鹰强调,新征程扬帆起航,新使命重任在肩。全省检察机关要把学习宣传全国模范检察院先进事迹与学思践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把上杭县检察院先进事迹作为生动教材,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坚守初心使命,凝聚奋进力量,践行责任担当。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司法局、县人社局等有关单位领导,县检察院干警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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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表彰,吴雅芳、吴传忠两位检察官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来源:上杭检察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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