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开曝光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21-04-29 来源: 上海市纪检监察网站 作者:佚名
1.松江区永丰街道老城改造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包飞虹、党支部委员张锋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礼金问题。2019年12月,包飞虹、张锋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工程建设公司负责人安排的宴请,并各收受礼金2000元,餐费3000元由该公司负责人支付。2020年12月,包飞虹被免职,张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缴违纪款。
2.闵行区七宝镇水务站站长张屹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礼金问题。2020年7月,张屹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建设监理咨询公司负责人安排在其公司食堂内的宴请,并收受2000元礼金。2020年12月,张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缴违纪款。
3.上海虹桥临空经济园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董事长王伟东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礼金和旅游安排等问题。2020年5月,王伟东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设备公司负责人邀请,携亲友赴江苏南通旅游,住宿、餐饮等费用5000余元由该设备公司负责人支付。2014年至2020年,王伟东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并收受价值2万余元的礼金、消费卡。2020年12月,王伟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和免职处理,并被责令退缴违纪款。
4.奉贤区上海金汇综合经济园区党总支副书记、主任方健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问题。2019年2月,方健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银行支行负责人邀请,携家人赴泰国旅游,住宿、餐饮等费用2万元由该支行负责人及其朋友支付。方健在组织审查期间主动退缴违纪款。2021年2月,方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金晓明、财务中心总经理张为民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20年6月,金晓明、张为民在东方绿舟度假村组织举办财务人员培训会期间,违规饮用红酒35瓶,费用5600余元由公款报销支付。2020年12月,金晓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为民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缴违纪款。
“五一”“端午”将至,为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坚持严的主基调,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更加有力有效纠治“四风”。各级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严格遵守党章党纪党规,自觉守住行为底线,见微知著、保持定力,发挥“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既要紧盯“节日病”“常见病”不放,又要扭住改头换面、隐形变异问题寸步不让,特别是对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又吃又拿等问题,必须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明确信号,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原文链接:http://www.shjjjc.gov.cn/2015jjw/n2370/u1ai863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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