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乡镇纪委单列考核 切实提升履职能力
发布时间:2021-04-29 来源: 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为更好地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强化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确保“专岗专职”抓“主责主业”,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修水县纪委县监委经过多方面调研,结合实际,出台《修水县乡镇纪委及纪委书记、副书记考核办法(试行)》,对乡镇纪委及纪委书记、副书记年度履职情况实行单列考核。实施三年来,乡镇纪委履职能力有了明显提升。
制度设计定标准,评价变逆为顺
考核项目涵盖纪检监察工作全盘。主要考核乡镇纪委和纪委书记、副书记履职情况,以考核纪检监察工作实绩为主。对乡镇纪委重点考核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党内问责、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处置、干部作风建设、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自身建设等内容。对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重点考核履行监督职责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明确了常规工作、重点工作和创新工作,确保考核有据可查。围绕干部专职化、操作规范化、硬件标准化、制度刚性化,推动乡镇纪委有作为。一是干部专职化。坚持政治标准选人,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为主,乡镇纪委书记不分管和纪检监察无直接关系的工作。二是操作规范化。印制《修水县乡镇纪委监督执纪工作手册》《文书规范汇编》《修水县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手册》等,推进各方面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三是硬件标准化。统一为乡镇纪委采购配置办公硬件,将乡镇纪委工作经费和纪检监察津贴纳入财政预算。四是制度刚性化。建立班子成员包片联系指导、乡镇纪委跟班学习、案件质量评比等制度,推进乡镇纪委能力水平提升。
测评操作重规范,考核变泛为专
以县纪委为主进行考核,采取日常考核、集中考核的方式进行。日常考核,实行常规工作扣分、重点工作评分、创新工作加分,破解年终“一张卷子定成绩”的局限,在考核内容上,也由民主测评和组织考核评分各占一半的模式,转变为业绩考核为重点,民主测评、组织考核并重的考核模式。由各科室分别就所负责领域对各乡镇纪委进行打分;集中考核,乡镇纪委每年两次向县纪委述职,由县纪委书记做主考官,县纪委县监委班子成员、内设科室负责人、县委巡察办和巡察组负责人当评委,述职人在规定时间内,以脱稿的形式,通过亮点工作汇报,检验述职人对工作的统筹把握能力及工作落实情况,同时,促进相互之间取长补短。
成果运用凭实绩,效果由浅入深
对乡镇纪委进行单列考核,解决了乡镇纪委从“不敢干”到“敢干”、“不会干”到“会干”、从“不想干”到“想干”三个方面的问题。
从“不敢干”到“敢干”。过去,乡镇纪委的年终考核评比主要由镇村干部打分,一些业绩好、不怕得罪人的纪检干部往往因评分偏低,得不到推荐而在提拔使用上遇阻。实行单列考核以来,这一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36个乡镇的纪委书记有12名得到重用、纪委副书记有25名得到提拔,也有7名纪委书记、副书记因工作不力、排名靠后,建议暂缓使用。
从“不会干”到“会干”。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补齐短板、对准缺位,单列考核以来,针对性举办培训6期,分24批选派纪委副书记、纪检干事到县纪委各业务室部进行跟班学习,每年对乡镇案件质量开展评比,乡镇纪委审查调查能力有了明显提升,案件质量也有了明显改善。
从“不想干”到“想干”。通过实实在在的奖罚措施及结果展示,乡镇纪委更加积极作为、主动干事创业。如宁州镇、杭口镇、马坳镇、上杉乡等乡镇纪委利用辖区内的红色资源加强廉政警示教育;义宁、大桥、黄沙镇等地社区、村级纪检员作用积极发挥,县乡两级纪委联系更加紧密,工作推进更加顺畅,精气神得到进一步提振,“三转”落实更加到位。(修水县纪委县监委 陈美玲)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jjcyw/gbrs/202104/t20210427_9781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