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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部门推广民事案件监督协同

发布时间:2024-04-13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浙江三部门推广民事案件监督协同

  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实现在线办理

  (记者范跃红)近日,浙江省委政法委、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联合发出《关于在全省推广民事案件监督协同的通知》(下称《通知》),意味着浙江省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将实行在线办理。《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按照法检共同制定的《浙江省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在线办理规则(试行)》要求,规范开展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办理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法院、检察院民事案件办理效能,完善政法一体化办案体系,浙江省委政法委、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依托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联合开展“民事诉讼一体化”子场景建设。前期,经丽水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联调,并在丽水市试点,现已具备全省推广条件。

  “民事诉讼一体化”子场景,是指依托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实现对法检两家民事诉讼业务的跨业务系统线上协同。具体功能包括:支持检察机关在线向法院申请调阅民事案件电子卷宗;支持法院在线向检察机关提供民事案件电子卷宗;支持检察机关向法院在线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并发送抗诉书、检察建议书等相应文书材料;支持法院在线反馈抗诉审查、再审审查情况,送达诉讼文书材料。

  据悉,目前已在全国推广的浙江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集成了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监察委等单位办案平台,实现了全案件、全诉讼流程、全办案单位覆盖,99%以上的刑事案件实现了全数字化线上移送。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gjmsjc/202404/t20240408_6511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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