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双桥区院加强廉洁自律抵制不正之风
发布时间:2024-04-30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双桥区检察院倡导全院干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加强廉洁自律工作。
加强教育,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上级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开展廉政教育,通过召开会议、集中学习、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等方式,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做到自警、自重、自省,把好廉政关口,引导干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要求干警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持反对“四风”,做到“三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及实物。
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要求干警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检察工作纪律,自觉抵制腐朽思想和不良风气。严禁违反规定收受和赠送礼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收受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的钱物、吃请以及娱乐、旅游等活动安排;严禁以赌博、变相赌博或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形式收敛钱财;严禁酒后驾车、值班期间饮酒;严格执行公务车、警车使用管理规定,严禁公车私用。
加强监督,广泛开展检务督察活动。院相关部门组成检查小组,发挥职能作用,采取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对节日值班、办案安全、车辆管理等情况开展检务督察。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dw/201702/t20170228_19524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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