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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烈山:荣获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24-04-30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检察院荣获安徽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这是该院连续四届获此殊荣。近年来,该院以创建文明单位为抓手,不断提升文明司法和服务群众水平,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和过硬队伍建设,呈现出检察业务建设、检察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jcyjs/201707/t20170710_20257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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