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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一”,让新媒体“玩”出新感觉

发布时间:2024-04-30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年来,我院主动适应信息化发展趋势,以“四个一”机制建设“两微一端一站”,逐步形成汇聚业务建设、队伍培养、提升司法公信的新力量。

  

  一套新媒体宣传制度。出台《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管理办法》《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管理办法》等制度,形成分工负责、协作配合,信息审核发布,群众诉求受理反馈和涉检舆情应对处理“四大机制”,从信息收集、发布到与群众互动的各个环节都有“接口”规范。制定《裕安区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品牌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和《裕安区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宣传与检察业务对接联动方案》(以下简称《联动方案》)。《建设方案》让新媒体品牌创建工作有计划、有目标地推进;《联动方案》明确定位新媒体功能,打造集发布检察工作进展,播报大要案信息,展示检察风采于一体的平台。

  一支新媒体宣传队伍。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媒体建设领导小组。重新组合各业务科室的12名信息员,组建由办公室牵头组成的16人新媒体宣传小组“微团队”,每人负责一项平台维护管理、信息发布、网络答疑、网络互动等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各科室信息员结合本部门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积极提供原创素材,结合与群众利益相关联的事例,在宣传的同时加强法治教育渗透,让每一条宣传素材都可读、可学。今年以来,我院预防部门开展“村级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新媒体工作室通过“新媒体+预防”的方式,向乡、村级干部推广新媒体,增强了预防的主动性和及时性。

  一间新媒体工作室。我院微信开设“律师谈检察”栏目,受到律师群体主动关注、点赞,效果较好,有部分律师期盼能上访谈栏目。微博增设“早安心语”“晚安心语”栏目,逐步形成稳定的栏目设置。此外,适时开展微博直播活动。去年,我们利用微博对公安部、安徽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霍邱县吴正宏等24名被告人涉黑案7天庭审和一审宣判活动进行现场图文直播,阅读量高达70万余次,检民互动800余条,《检察日报》、人民网、最高检和安徽省检察院官方微信等分别予以报道、转发。今年,我院对院第三届青年干警辩论赛进行微博直播,动态展示检察官风采,提升检察官积极向上良好形象。通过发布群众感兴趣的话题,增强吸引力。

  一条快捷宣传渠道。内部搭建“轶吾检苑”和“裕检青年”微信群,提高院内信息传播效率。通过微信群实现快速传递检察宣传素材,分享检察宣传要点,交流互联网技能和检察宣传新理念,推动检察新媒体宣传工作创新发展。完善“绿色通道”,为新媒体管理人员深入相关业务部门采集信息,参与聆听院和部门重要会议,列席旁听检委会讨论案件、拟不起诉听证会、重大案件庭审观摩等创造有利条件,为宣传骨干发掘、收集信息提供最大便利。通过省、市院新闻宣传QQ群、微博微信联络群等信息交流平台,畅通与上级院沟通联络渠道,及时掌握宣传重点和宣传要求,把脉新媒体宣传动向。走进皖西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与专家学者交流新媒体作品制作和传播规律。(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长华)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jcyjs/201608/t20160824_18554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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