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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黄陂区:“三步走”做实处分决定现场宣布工作

发布时间:2021-05-07     来源: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吴某身为齐心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在落实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导致4户村民违规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经街道纪工委会议研究,并报街道党工委批准,决定给予吴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是武汉市黄陂区祁家湾街道纪工委干部到齐心村公开宣布处分决定时的一幕。

  为进一步发挥审查调查的治本功能,黄陂区纪委监委坚持挺纪在前、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积极推动处分决定现场宣布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按事前、事中、事后“三步走”,做实做细现场宣布处分决定工作。事前做好策划准备工作,拟定完整工作方案、制作处分文书,与相关单位、责任人提前做好协调沟通,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落实好各项准备事项;事中规范宣布方式,由纪检监察干部现场宣布处分决定并听取受处分人意见、党委(党组)作表态发言、纪检监察干部剖析原因查找不足,讲解违纪行为定性和量纪依据,同时做好记录;事后建立呈报制度,做好处分情况送达、通报公开工作,做好材料归档。

  同时,通过分层分类处置来进一步压实责任,实现处分决定现场宣布工作的全覆盖。受处分对象为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由区纪委监委负责宣布处分决定;受处分对象为区直单位班子成员、一般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由派出纪检监察组负责;受处分对象为街道党员干部的,由街道纪(工)委负责。2020年以来,对124名人员的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均按期执行到位。

  据悉,该区纪委监委还积极探索将警示教育融入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工作中,通过召集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班子成员或支部全体党员参会,现场宣布处分决定,分析案例中的深层次原因,让参会人员从中汲取教训,做到举一反三,自查自纠,从而进一步发挥处分的威慑力和警示教育作用,将宣布处分决定转化为警示教育课堂。(武汉市黄陂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hbjwjc.gov.cn/jcdt/1291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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