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肖忠万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4-04-30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日前,云南省丽江市委原常委、秘书长肖忠万(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临沧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肖忠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8年至2023年,肖忠万在担任丽江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丽江市副市长、古城区委书记,丽江市委常委、秘书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fb/zwfzajxxfb/202401/t20240119_626194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徐志刚涉嫌贪污、受贿案提起公诉
- >>下一篇: 甘肃检察机关依法对顾建纲涉嫌贪污、受贿案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