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郭锋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4-04-30 来源: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广东省清远市委原书记郭锋(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江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郭锋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ajfb/202401/t20240119_62619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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