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县:建立“红、黄、绿”三色预警机制 提高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质效
发布时间:2021-05-07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锦州市黑山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案件质量深化发展年”和全省审查调查工作座谈会精神,探索创新“红、黄、绿”三色预警机制,压紧压实案件承办部门责任,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质效。
三色预警机制向案件查办聚焦。县纪委监委创新制定了《黑山县纪委监委“红、黄、绿”三色预警机制》,案件监督管理室根据承办部门案件录入系统处置情况及线索台账情况,采用“红、黄、绿”三色进行分类标识和预警提醒,对审查调查工作进行动态创新管理。标识情况根据处置情况进行实时调整,按照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环节时限之规定,区分不同情形,实行三色预警方式开展专项督办。将委机关各室(组)、乡(街)纪委纳入“一盘棋”中统筹监管,把力量集中到案件查办中心工作上来,实行统一标准、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一考评,杜绝“线索超期积压”“久立未结”等工作拖拉、滞后问题发生,推动提升案件总体质效。
三色预警机制向跟踪督办靠拢。县纪委监委坚持工作部署到哪里,预警机制就跟进到哪里。针对线索超期积压问题,要求线索受理必须在1个月内提出处置意见,案件监督管理室对3个月内未立案或办结的承办部门先进行“绿牌”提醒;对超过3个月、6个月未立案或办结的承办部门再分别发出“黄牌”“红牌”警告,并向分管常委、副书记通报。针对“久立未结”立案案件问题,案件监督管理室对立案后3个月尚未办结的承办部门进行“绿牌”提醒;对立案后第4个月尚未办结的发“黄牌”并予以警告;对立案后第6个月仍未办结的承办部门发“红牌”并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同时,委内各级领导切实履行审查调查工作领导责任,对重点关键领域案件要协调推进,对复杂、疑难案件,要进行跟踪督办,对“久立未结”案件要进行一线指导,限时办结。
三色预警机制向干部考核发力。县纪委监委坚持把“三色预警”机制与干部监督管理、选拔任用、奖优罚劣相结合,着力激励纪检监察干部担当作为。把“三色预警”机制运用到干部监督管理。对审查调查工作中发现的落实不力、办案拖拉等问题,及时找承办部门负责人提醒谈话,责令提出书面整改报告,剖析原因,落实整改。把“三色预警”机制运用到选拔任用。通过预警倒逼责任落实,把政治素质过硬、工作实绩突出的纪检监察干部挖掘出来,在选拔任用上给予优先考虑。把“三色预警”机制运用到奖优罚劣。针对审查调查工作中发现的个别纪检监察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工作拖拉、作风不实,履职尽责不到位,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进行调整交流或组织处理,不断优化干部队伍,形成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jz/system/2021/04/25/0300833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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