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构建“三大平台” 助力派驻机构履职尽责
发布时间:2021-05-11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为保障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有关案件办理质效,今天我们召集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市直第二审理小组对有关违纪违法案件办理流程进行梳理优化,请参会同志发表意见。”这是滁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为提高有关案件办理质效召开的专题协调会议中的一个场景。
近年来,滁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按照委领导指示和要求,主动发挥协调组织和业务指导等作用,多举措提升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案件办理水平,积极构建“三大平台”,切实助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职尽责,推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案件办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引领指导平台。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查调查和内部审理工作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动发挥工作引领和业务指导作用。创新谋划具有滁州特色的市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内部审理模式,成立3个市直内部审理小组,负责对口办理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审查调查案件的内部审理工作。印发《市纪委监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立案案件内部审理工作实施办法》,健全完善内部审理工作流程,实现内部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编印《派驻机构办案工作指南》,从“规范文件、文书格式、实战演练、疑问解答”四个方面入手,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审查调查和审理工作予以规范指导,提升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执法水平。落实“首问负责制”,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有关业务咨询及时予以答复。
定期学习平台。案件审理室每季度组织召开市直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案件内部审理小组工作例会,精心谋划例会会议议程,案件审理室成员从解读党规党纪、学习业务指导文章、典型案例解析释理等方面强化理论学习和实践指导,突出例会的学习性和实效性。每年邀请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和内审小组参加全市案件审理业务培训暨年度总结交流会,以实战演练、业务培训等方式,提升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和内审小组办案水平。适时抽调市直纪检监察工委人员参与全市案件质量评查和有关案件复核工作,发挥以案代学、以评查促业务的作用。
问题协调平台。案件审理室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遇到的疑难问题报经委领导同意后主动协调解决,并指定专人负责对口办理。对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和内审小组在例会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积极开展调研,研提合理意见报委领导批准后落实。比如,针对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审查案件数量增加,内审小组无法及时完成审理的问题,案件审理室及时会同派驻市公安纪检监察组、市直纪检监察工委等部门召开会议研究,重新梳理优化了市公安局有关违纪违法案件办理流程。经征求各参会部门意见并报委领导批准后,以会议纪要形式予以落实,通过群策群力,促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审查调查和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和高效,也就有了前述情形。(滁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zzrs/p/934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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