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护企|能动履职为企解困 彰显检察温度
发布时间:2024-06-12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感谢检察官帮助我们公司渡过了难关!”6月4日,某民营企业代表来到银川市上前城地区人民检察院,给驻所检察人员送来一面写有“履职尽责公正司法,情系企业排忧解难”的锦旗,对上前城检察院能动履职,为企业纾困解难表示感谢。
5月中旬,上前城地区检察院收到一份来自企业的申请:金某是宁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供热项目的经理,其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在收监执行时没有及时办理工作交接,目前该项目进入收尾阶段,却因金某执行拘役无法签字竣工验收、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严重影响该公司正常经营,恳请驻所检察室帮助金某办理请假。驻所检察人员收到申请后,对金某进行提审谈话。得知公司近况后,金某懊悔不已,当面向驻所检察干警提出请求,希望能请假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企有所需,我有所为。按照法律规定,判处拘役的人员,每月可回家一至两天。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检察官办案团队打出“组合拳”,依法帮助该企业解决难题。该院与看守所召开联席会议,针对拘役人员请假问题,听取看守所相关制度及落实难点,共同协商讨论破题之策;深入调查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核实该犯拘役服刑期间现实表现,听取看守所意见;积极向上级检察机关和院领导汇报,面对面接访,倾听拘役人员诉求,一体推动问题解决;制发检察建议书,提出执法建议和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拘役罪犯既能回得去,又能管得住。
5月31日,银川市看守所报银川市公安局批准后,决定允许金某请假回家2日处理企业相关事宜。6月1日,金某在规定时间内,安全返回看守所继续服刑。
“完成了工程结算,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现在企业又能全力投入到下一个项目的施工建设了。”企业代表告诉检察官。
下一步,银川市上前城地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深入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优检察力量。
原文链接:https://nx.jcy.gov.cn/QJCY/njjcyw/njfljd/202406/t20240611_8821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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