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府检联动共促机动车辆安全统筹治理
发布时间:2024-06-12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惠农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府检联动—机动车辆安全统筹治理”专题联席会,推进防范化解机动车辆安全统筹风险隐患,保护依法合规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惠农区人民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惠农交警大队、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红果子交警大队、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河滨交警大队等6家单位负责人应邀参会。
会上,惠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介绍了“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和落实举措,以及“府检联动”机制的重大意义及目的,通报了辖区机动车辆安全统筹涉法涉诉情况,并就何为“安全统筹”及其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区别进行了详细说明。
机动车辆安全统筹,是通过向车主或公司集资的方式,要求车主或公司缴纳相应的交通安全统筹费,形成统筹资金为参与统筹的机动车提供保障,属于运输行业内部的行业互助行为。近年来,部分汽车服务公司通过话术模糊车辆安全统筹和车辆保险的界限,出具与保单样式类似的“机动车辆交通安全互助单”,并许诺高额利益返还,形成社会风险隐患。
会上,各参会单位围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及“府检联动”机制,就如何协同治理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社会风险积极建言献策。大家一致表示,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对辖区内“安全统筹服务”企业相关情况、市场现状进行系统调查,全面摸清本辖区道路运输行业车辆购买保险及安全统筹情况,认真了解相关统筹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及风险承担能力,及时掌握道路运输行业购买统筹服务的车主或运输公司对统筹服务的风险认知情况,做好安全生产管理风险防范及业务指导工作。同时要加大对本辖区运输企业及个人购买交通安全统筹服务的监管,引导消费者准确认知交通安全统筹与第三者商业保险、全面了解统筹公司的经营状况、理性选择保险产品。
惠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表示,下一步,惠农区检察院把深化“府检联动”机制效能,作为深入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作为保民生、护民利、解民忧的具体举措,持续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的协同联动,共享行政执法信息和检察监督信息资源,共同防范化解风险,共同创新社会治理,有力推动个案治理向诉源治理延伸,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s://nx.jcy.gov.cn/QJCY/njjcyw/njfljd/202406/t20240611_8821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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