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党纪学习教育 昌宁县系好党员干部“风纪扣”
发布时间:2024-06-19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鲁某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了新修订的《条例》第五十八条之规定,构成违反政治纪律行为。”
“这些党员干部之所以走上违纪违法道路,就是因为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在学习上‘掉了队’。”
这是保山市昌宁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深入13个乡镇和部分县直单位开展纪法宣讲的一幕。
近期,昌宁县以党纪学习教育为主线,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为抓手,在全县开展纪律教育,讲好纪法课,督促党员干部明纪于心守纪于行、规范用权履责于行。
该县抓实常态化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开展每周学习,重点学习《条例》等党纪党规,在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品上下真功,在联系实际思、融会贯通悟上下苦功,在树廉洁形象、促服务利民上下实功,教育引导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从思想教育、担当履职、敬畏权力、涵养家风等方面讲授专题廉政党课70余场次,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分别深入13个乡镇和部分县直单位开展纪法宣讲25场次。
该县聚焦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以“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及人财物管理使用等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为重点,以权力监督制约为核心,建立健全权责明晰、流程规范、措施有力、制度管用的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查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及重点岗位人员廉政风险清单267项,制定有针对性、具体管用、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282条,形成整改清单销号整改,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
“党纪学习教育是伴随党员干部一生的必修课、常修课。”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切实履行好监督专责,督促各级各部门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监督广大党员干部扣好“风纪扣”,真正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张建荣 倪慧芳)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yunlingyaowen_0618/1298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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