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以群众满意为导向 力促巡察整改见真见效
发布时间:2024-06-19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目前我街道未认证的24人中,20人已完成认证恢复养老保险发放,其余不属于高登社区的4人也已转移至所属社区完成认证。”日前,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卧龙街道高登社区召开四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自我评估会,向干部职工和群众代表汇报整改进度。
今年以来,为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实现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衔接,该市纪委监委不断探索巡察整改监督及评估新路径,全面梳理对各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监督工作措施,绘制监督工作流程图,建立巡察整改评估指标,明确职责分工、监督范围、评估主体及对象等内容,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在具体整改评估工作中,该市纪委监委首先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在集中整改后,及时对照评估指标对整改情况进行自我评估。自我评估后,再由市纪委监委各评估组结合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自我评估、建章立制和日常监督等情况,确定督查评估范围,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访谈、查阅资料、走访调研、现场抽查、民主测评等方式,组织开展现场督查评估。
“在写下每个问题的整改情况前都要先问一问自己满不满意,这样的评估方式有效避免了为了完成率而纸面整改、虚假整改的情况,让巡察整改工作更接地气。”卧龙街道纪工委书记出席自我评估会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后说道,自我检视后接受督查评估组的再评估,通过对比能更加精准发现问题,找到方向。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持续深化巡察整改结果评估运用,对自我评估中高于督查评估的差异指标进行分析、列入整改监督重点;对评为“不合格”等次的被巡察党组织,列入重点整改监督对象和巡察“回头看”建议名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推动发现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巡察工作是政治巡察,亦是‘政治体检’,对巡察反馈问题一定要从‘照单全收’到‘照单全改’。”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压实主体责任,用巡察整改实效真正回应群众呼声。(冯佳 袁先智)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yunlingyaowen_0617/1298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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