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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深化纪律教育 助推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发布时间:2024-06-19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要把纪律学习作为必修课、常修课,真正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在思想上强化‘戒惧’,在认识上厘清‘界线’,在行动上立稳‘规矩’。”

  日前,景洪市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以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学习行动转化为强化纪律意识、推动工作的执行力。

  近年来,市纪委监委把纪律教育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途径。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推动市纪委监委中心工作、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开展专题辅导、集中自学、分组研讨等方式,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同时,还通过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定期会商、情况通报等,督促各级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抓好纪律教育,引导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以学纪法、明底线为鲜明导向,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将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督促全市党员干部结合各自工作,把职责摆进去,深入学习和领会《条例》的重要主旨要义,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不断强化自我约束,把严守纪律规矩落到实处。

  市纪委监委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抓实《条例》学习和开展纪律建设,督促各级“一把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纪律,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特别是对违反政治纪律的绝不姑息,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和严肃性。推动纪律教育全覆盖,加强对各单位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情况的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该通报的通报、该批评的批评,着力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督促党员干部学习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

  此外,市纪委监委还将纪律教育融入清廉景洪建设全过程。紧扣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精心定制个性化纪律教育。线上开设“纪法学堂”栏目,持续推送《条例》修订条文对照表、纪法小视频等学习材料;线下组建“清廉景洪·廉润有声”宣讲团,运用多民族语言,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同时坚持把案件资源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持续探索警示教育形式,以案释法、以案释纪。

  2024年以来,景洪市共组织全市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18批次709人次;召开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大会3批次304人次;开办现场法治教学5场166人次;发布监督曝光信息8批次32人次。在以案释法、以案为鉴中提升纪律教育精准性,有效引导全市党员干部廉洁修身,涵养清风正气。(周书芹 || 责任编辑 田源)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zuzhijianshe_0516/1298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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