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金控集团纪检监察组:出台联动办法 提升监督执纪质效
发布时间:2024-06-19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以前我们在监督执纪时常感人手紧张、单打独斗执纪力量薄弱,系统施治措施的不完善。现在有了联动机制,攥指成拳,形成了工作合力,提升了监督战力。”一名驻金控集团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说道。
为切实破解集团内设纪检机构纪检人员多为兼职、纪检业务知识掌握不足等问题,近期,驻云南金控集团纪检监察组出台《驻金控集团纪检监察组实行“1+1+N”监督执纪办案联动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1+1+N”监督执纪联动机制在驻金控集团纪检监察组统一领导下,1个驻金控集团纪检监察组组内设室牵头负责、1个集团纪检监督室或所属公司纪检监督机构联系指导、多个参控股企业、合作伙伴协作参与,各个机构发挥各自优势,突出“上下游、左右岸”联动配合,实行“工作捆绑”、“责任捆绑”、“奖惩捆绑”。
《办法》明确,可视情况提请联动事项,重点围绕日常监督、重点领域专项检查、重点问责事项、查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巡察及整改推进工作5个方面开展监督执纪办案联动工作。对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需要调动各方力量的,按照分工联系批准启动联动协作;对联动监督发现的问题线索,坚持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共同研处。
《办法》健全联动保障措施,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确保联动协作有力有序推进。在年度工作情况综合评定中,体现组各内设室与联系集团所属公司和部门的“捆绑”;对工作进展不力的,作出书面说明,提出整改措施;对联动工作中的工作经验、典型做法及时推广;建立《办法》实施情况评估机制,定期对本办法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存在的困难及问题解析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完善跟进。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优化完善‘1+1+N’监督执纪联动机制,继续在‘联’字上做文章,在监督执纪、审查调查等各方面通力协作,真正联出合力、联出效率、联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驻金控集团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表示。(责任编辑 田源)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paizhudongtai_0614/1298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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