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突泉县委巡察办:充分发挥临时党支部作用促进巡察监督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4-06-20 来源: 北疆先锋网 作者:佚名
兴安盟突泉县委巡察办始终坚持以党建引领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遵循“巡察工作开展到哪里、党组织就建在哪里”,着力构建“支部建在组上”组织体系,一体化推进理论学习、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巡察组临时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作用,为促进巡察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坚持以政治引领为核心,强化凝心铸魂,健全支部全周期管理。每轮巡察前向直属机关工委申请成立巡察组临时党支部,把参加巡察工作的所有党员干部纳入临时党支部统一管理,由巡察组组长担任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压实管理队伍主体责任。配齐支部委员,明确分工、各司其职。深化临时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县委巡察机构党组织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主题党日、讲党课等制度,提升党员归属感和凝聚力,确保临时党支部管理责任“不临时”。巡察结束后对抽调党员巡察期间表现作出工作鉴定,存入干部个人档案,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截至目前,十五届县委开展8轮巡察,建立临时党支部26个,任命支部委员78人,实现了对175名党员的监督管理。
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工作要求,强化管理监督,助推监督过程法治化。巡察组临时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常态化监督提醒党员干部遵守巡察期间纪律规矩,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规守纪,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开展政治监督。筑牢安全底线,组织签订《保密承诺书》,主动建立影响巡察工作的“隔离带”和“防火墙”。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以组织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引导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巡察结束后,由被巡察单位对巡察干部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等方面进行巡后评估,以铁的纪律锻造“巡察铁军”。
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强化党建引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今年3月县委第八轮对村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各巡察组认真落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把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监督重点。坚持立行立改,边巡边改,对发现的违规发放补助、村级公共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自来水管道漏水、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拖欠村级保洁员工资等14项问题下发了立行立改通知书,目前已经整改完成。同时,注重充分发挥巡察监督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着力帮助推动解决群众关切的急难愁盼问题。巡察组党员为宝石镇宝兴村两名残疾人申请轮椅、为意外受伤的宝利村残疾群众申请意外保险,让群众切实感受到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同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巡察工作,在入户过程中,向群众发放“县委巡察组带你认识、理解‘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和“与巡察干部一起学新时代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宣传单1000余份,党员化身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的宣讲员,吸引群众参与互动交流,更好地推动党的民族政策深入人心。(兴安盟突泉县委巡察办)
[责任编辑:孙慧南 校对:李晓艳]
原文链接:http://www.nmgdj.gov.cn/fccommon/Home/detail?site_id=75&detail_type=1&cid=15716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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