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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落实实名举报反馈 提升信访举报办理实效

发布时间:2024-07-03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没想到纪检监察组在收到信访举报信第一时间就和我取得联系,办理中也多次给我打电话,向我详细说明了办理进展情况,并表示案子办结后,会第一时间当面向我反馈结果。”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一名实名举报人了解信访举报件办理进展情况后说。

  近年来,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聚焦解决好群众关心的信访举报突出问题,想办法,出实招,采用“走下去”“请上来”的方式,面对面与实名信访举报群众沟通交流,取得群众信任,推动解决信访举报突出问题。

  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紧盯群众满意度和办结率,在信访举报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实名信访举报反馈制度,对实名举报人实行事前告知、事中沟通,事后反馈。事前积极讲解信访举报制度,让群众知晓“如何举报”;事中讲解信访举报程序,让群众知晓“怎样办理”;事后讲解办理结果,让群众知道“事实真相”,避免重复访和越级访行为发生。

  同时,注重规范检举控告秩序,首先开展宣传释惑,告知信访举报人依法有序监督、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加强对恶意检举控告等诬告陷害行为的甄别排查,严厉打击恶意举报和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干部民警干事创业积极性。

  “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让群众满意,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典型及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信访举报跟踪办理,推动群众‘急难盼愁’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责任编辑 田源)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paizhudongtai_0626/1301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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