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乌达区:以考核“瘦身” 为干部“赋能”
发布时间:2024-07-04 来源: 北疆先锋网 作者:佚名
乌海市乌达区聚焦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将目光放在绩效考核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加重基层负担突出问题上,不断精简考核指标,科学划定考核范围,优化考核形式,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实干实绩推动高质量发展。
把好考核指标“进出关”,严防指标体系庞大。区委组织部在设置绩效考核指标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突出办好两件大事和助力高质量发展导向,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要求,按照“对上承接并轨,对下一考通评”的原则,聚焦落实“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全面从严治党实效三个方面开展考核。严格指标设置,把好考核指标准入关口,不随意扩大指标内涵和外延,按照要求从严把握三级指标设置,着力避免考核指标设置过多过细的问题。
把好考核范围“划定关”,严防考核对象泛化。区委组织部根据实际情况,将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划分为镇街道类、党委部门及人大政府政协机关类、政府经济部门类、政府社会民生部门类、群团组织类、事业单位类、国有企业7个类别;领导干部划分为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科级干部、区委管理的职级干部和保留待遇干部等人员3个层次进行考核,严格把控纳入考核范围的考核对象。健全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各单位密切配合的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机制,加强对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指导检查,坚持“一考多用、以用促考”,着力推动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融入日常、抓在平常。
把好考核形式“设置关”,严防增加基层迎检负担。区委组织部在开展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中,及时印发工作通知,明确要求各考核评价单位按照“谁主管(牵头)、谁负责、谁制定、谁评价”要求,严格对照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考核指标评价办法及实施细则,明确具体评价要素、权重分配和评分细则,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考核评价结果应综合日常考评、数据采集、结果报送等工作,评价打分应注重工作成效,一般不以听汇报、查资料、看台账的方式进行考核,不以开会发文、记录留痕、信息宣传数量等评判工作好坏,评价办法不得涉及设置机构、保障经费、配备人员等内容。同时要求各牵头考核部门注重通过日常监控了解,收集被考核单位工作落实情况,把考核目光放在平时,科学合理确定考核结果,尽量减少年度考核集中报送佐证材料数量。(乌海市乌达区委组织部韩亚男)
[责任编辑:王伟 校对:孙慧南]
原文链接:http://www.nmgdj.gov.cn/fccommon/Home/detail?site_id=75&detail_type=1&cid=15717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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