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三项措施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4-07-11 来源: 北疆先锋网 作者:佚名
锡林浩特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市委巡察各责任主体同向发力,狠抓整改落实、深化成果运用,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以“约谈通报”,擦亮巡察整改“本色”。市委将约谈和通报作为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建立约谈通报机制,每轮巡察问题反馈后,市委将对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未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集体谈话。巡察中了解掌握的个性突出问题,同步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职能部门对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进一步强化党委(党组)书记抓实巡察整改的行动自觉,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真正把整改的过程变成促进部门工作的过程,变成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
以“协作配合”,保障巡察整改“底色”。充分发挥巡察制度优势和监督综合平台作用,建立巡察工作协作机制,确定协作事项39项,每轮巡察前商请纪委监委、组织部等10个协作成员单位向巡察组通报情况、提供材料,做细做实巡察准备工作。探索实施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线索移送机制,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等部门单位问题通报机制。对巡察中了解掌握的情况,依据问题性质和干部管理权限,归口管理移送,并同步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要范围,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以“群众满意”,检验巡察整改“成色”。坚持以取得整改实效为目的,切实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涉及民生问题的整改作为巡察整改“重中之重”,十二届市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持续推进民生领域问题整改,通过对照问题清单、拉网式整改,解决市区流动摊贩占道摆摊群众出行难、拆迁遗留、未办理房产证、危房改造和部分牧区居民未通水电等各类民生问题,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人民满意度和幸福感不断提升。(锡林浩特市委组织部 张中文)
[责任编辑:孙慧南 校对:王伟]
原文链接:http://www.nmgdj.gov.cn/fccommon/Home/detail?site_id=75&detail_type=1&cid=15717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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