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创新履职推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发布时间:2024-07-18 来源: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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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创新履职推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从一家50万元注册资本的小公司,逐渐成长为行业内比较有代表性的民营科技企业,特别感谢检察机关对民营企业的关心与支持。”近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检察院、市工商联召开的联席会议上,成都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回顾了公司发展历程,并对检察机关持续开展护企工作表示感谢。
据悉,为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成都市检察院及时出台17项措施,聚焦民营企业关切热点,通过创新建立“护企检察官”制度、健全涉企案件审查和监督机制等,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护企检察官”上门解忧
为更好护航企业发展,成都市检察院创新建立“护企检察官”制度,从全市检察机关选任政治素质过硬、检察工作经验丰富、熟悉涉企法律知识的资深检察官140余人担任“护企检察官”,对接联系220余家企业、园区及商会等。
今年1月19日,邛崃市检察院“护企检察官”依托园区检察工作联系机制,对企业上门走访,收到了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成都市某粮油有限公司检察服务需求反馈。该公司称其向外省某企业交付了上百吨玉米原油,但迟迟没有收到货款,还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为由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刑事立案。
针对案涉产品质量这一核心问题,邛崃市检察院协调邛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同批次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粮油公司的玉米原油并不存在质量问题。邛崃市检察院遂建议粮油公司向当地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同时主动联系当地检察院移送案件线索,启动跨区域检察立案监督协作。
当地检察院收到监督线索后,及时调阅案件材料,针对反馈的产品质量、抽样程序等问题开展调查核实,查明涉案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今年3月,在两地检察机关监督协作下,公安机关依法撤销案件,顺利为粮油企业解决困境。
合规整改助企业回归正轨
今年4月,成都市检察机关会同法院对成都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跟踪回访,督促企业持续完善长效合规管理。“公司现已成功解决公司债务及股民索赔民事纠纷,清偿了原欠付职工工资和社保公积金6000万余元,新增就业人数70余人,新增订单2.5亿元,新缴纳税1756万元。”该公司负责人说。
成都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重型装备制造生产企业。2015年8月起,该公司以举债的方式先后耗资49亿余元收购境外公司股份。截至2018年初,该公司负债已达70亿余元。为维持公司正常运营,原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邓某甲通过银行、小贷公司等渠道,陆续借款27亿余元。为规避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监管,邓某甲、原公司总经理邓某乙故意隐瞒公司及大股东的债务风险及违规担保事项,安排他人虚构合同,将借贷资金转入该公司账户以偿还债务。
2021年1月,成都市公安局以邓某甲、邓某乙涉嫌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移送成都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考虑到邓某甲、邓某乙积极配合证券监管部门调查,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成都市检察院经调查核实公司纳税、员工就业、技术创新、社会贡献、行政违法记录等相关情况,决定对该公司启动合规考察程序。
2022年1月,成都市检察院对邓某甲、邓某乙提起公诉。2022年12月,该公司合规整改情况经第三方组织考察验收合格,法院依法对邓某甲、邓某乙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近年来,成都市检察机关持续强化安商惠企法律监督,推动涉案企业进行有效合规整改。今年2月,成都市检察院会同公安机关出台《关于办理涉企案件侦检协作的工作指引》,明确在办理单位犯罪、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涉案企业合规案件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
“一案一建议”助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目前公司管理确实存在很多问题,这份检察建议给我们提供了内部整改方向,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加大对我们的关注和保护。”今年3月28日,成都市新津区检察院向辖区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送达检察建议时,该公司负责人说。
这份检察建议缘于该院今年办理的一起职务侵占案。罗某某是该公司的配件主管,2018年以来,其利用其职务便利,采用虚假报损、虚高货款等方式侵吞企业财产54万余元。经新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年3月4日,法院以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对罗某某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7万元。
“虽然案子办结了,但企业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发现罗某某之所以能悄无声息地吃差价、吃回扣、虚假报损,与企业内部管理有着直接关系,在调查中发现企业还有其他工作人员存在职务侵占的行为。”办案检察官介绍。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该院督促当事人退赃退赔,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3万余元,并针对涉案企业在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向涉案企业制发检察建议,帮助其完善公司采购制度、严格汽车配件入库出库流程、优化汽车配件财务核销程序等。
此外,为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新津区检察院还针对辖区小微民营企业众多的实际,创新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一案一建议”工作,在办理涉民营企业单位犯罪、职务犯罪及权益受侵害案件中,针对企业暴露出的内部管理漏洞,帮助企业完善制度、规范经营。截至目前,该院已向涉案民营企业制发检察建议12份
原文链接:http://www.sc.jcy.gov.cn//xwdt/jcjc/202407/t20240712_65583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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