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宣州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王希治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发布时间:2024-07-25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日前,经中共宣城市委批准,宣城市纪委监委对宣城市宣州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王希治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希治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长期担任单位“一把手”,本应恪尽职守、率先垂范,但其忘却初心使命,理想信念丧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
王希治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宣城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希治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宣城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djzwcf1264/p/1200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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