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阳光反馈”回应群众关切 规范高效办理信访举报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 吉林省纪委省监委 作者:佚名
“我们今天来的目的,就是把匿名举报的核查结果,跟大家反馈一下,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当场提问。”“我们非常满意,想不到纪委这么快就把事情弄清楚了,还当面向我们反馈……”今年6月,敦化市纪委监委接到秋梨沟镇秋梨沟村有关木耳补贴问题的匿名举报,经核查,举报内容不属实。近日,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启动“阳光反馈”,联合委机关相关承办部门、秋梨沟镇纪委以及农村经济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到该村召开匿名举报问题联合公开反馈会。
今年以来,敦化市纪委监委为解决匿名举报反馈难、化解难,易造成重复访、越级访这一难题,制定《敦化市纪检监察机关匿名举报问题“阳光反馈”工作制度》,对今年以来的匿名信访举报件以及实名举报由承办单位反馈后举报人不信服的信访举报件进行梳理排查,针对已办结的13件匿名举报件和5件对反馈结果不满意的实名举报件,经逐一分析研判、分管领导督办,适时在特定范围内公开反馈调查结果,及时消除群众困惑和质疑,回应群众关切。
为切实提升重复举报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市纪委监委启动信访举报问题“阳光反馈”时,首先实行“一单一提示”,将符合“阳光反馈”的信访件进行标注,提示承办部门重点关注。其次,每一个“阳光反馈”信访件都必过“三关”,即信访室把好“筛选关”,纪检监察室把好调查处置关、审理室把好“研判审核关”。最后,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由委机关信访室牵头,联合承办部门以及举报件涉及的部门单位、乡镇村屯、社区的有关人员进行公开反馈,把调查结果摆在明面上,将部分信访举报核查结果由向个人反馈变为向集体反馈,让群众听明白、看明白、问明白,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及时耐心解答、消除顾虑,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做好记录。此外,市纪委监委还以回访形式,充分了解反馈结果在群众中的传播度、满意度、社会反响等情况,确保“阳光反馈”的工作成效和社会效果。
“阳光反馈”制度实行以来,有效破解了“三多举报”(多头、多层、多级)难题,群众满意度得到有效提升。今年上半年,全市信访举报同比下降32.9%。下一步,市纪委监委还将把“阳光反馈”与澄清正名相结合,对查否的问题适时反馈澄清正名,旗帜鲜明为干部撑腰鼓劲。(韩跃 王微)
原文链接:http://ccdijl.gov.cn/gzdt/tjjcjd/202407/t20240724_89380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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