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打造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新“峰”景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检察日报》刊发报道截图。
峰峰矿区西依太行山,东眺华北平原,滏阳河穿城而过,磁州窑余韵悠扬,是一座底蕴丰厚又富有活力的山水瓷都。近年来,位于滏阳河畔的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检察院扎根热土,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先后获得“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近日,记者走进该院,探寻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背后的队伍建设新“峰”景。
党建引领,点燃红色引擎
“只有底色足够鲜明,各项工作开展才能有声有色。”在峰峰矿区检察院,干警们口口相传这样一句话。而这得益于该院始终将党建作为一条主线,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点燃红色引擎。
近年来,峰峰矿区检察院根植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打造“磁韵滏源·检行不凡”特色党建品牌,把创新、极致、匠心为特质的地方文化熔铸于检察工作,实现了党建引领、文化赋能、检察创新的有机联动。
“党旗耀峰峰,全域党旗红。”峰峰矿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志涛告诉记者,为进一步把党支部建成坚强战斗堡垒,该院实施“强基补链”“磁力凝心”“素能淬炼”三项工程,构建党组领导、党总支统筹、支部推动、党小组落实的四级党建格局。“一把手”讲党课,“我想向党说”主题征文,建设“检阅”学习品牌……这些常态化举措引领检察人员以新思想凝心铸魂,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擦亮政治底色。
聚焦主业,深耕为民实事
7月1日,峰峰矿区检察院召开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汇报会,为党送上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
“当前‘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正向纵深开展,这些办案故事既是经验分享,也是工作指引,激励我们切实以‘三个善于’办理每一起案件,让公平正义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峰峰矿区检察院检察官段利静介绍,今年以来,该院成立“检护企心”办案团队,挂牌成立“检察护企”工作站,积极开展挂案清理工作,监督撤案2件2人,对5名涉企社区矫正人员简化外出请假审批手续,精准、有效服务营商环境建设。为了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做好做实,该院成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心,开展涉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发现案件线索3件、立案1件,构建“1+1+N”常态化检察服务体系,积极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对生活困难的涉案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
严管厚爱,敢担当善作为
“干部要爱护,队伍也要严管,才能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全员干事创业提供良好环境。”赵志涛介绍,峰峰矿区检察院树立全链条、融入式监督理念,探索“三训三评一问责”机制,融合案件管理和检务督察,一体推进对“案”的管理和对“人”的监督。
“三训”,即聚焦办案理念、办案规范、办案质效三个方面开展多形式的素能培训,如邀请专家学者、检察实务专家来院讲课,针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抓细案卡填录及案卷装订培训,开设检察微课堂、政法周末大讲堂等平台,全力提升干警办案水平。
“案子办得咋样,都要拿出来晒一晒。”段利静介绍,在峰峰矿区检察院,所有案件都要经过“三评”程序,即根据审核台账、流程监控台账、预警问题台账,每月通报办案流程监控评比情况,每季度进行案件质量抽查评查,定期开展优秀法律文书、优秀检察案例评比等。“大家亮成果、晒业绩,让高质效办案与案例培育双融互促,形成全员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三训”“三评”之外,峰峰矿区检察院还要求检务督察部门依据案件管理部门移送的通报,对办案人员进行督察问责,通过制定督察整改工作台账和整改进度表强化跟踪督办,通过编制积分清单对检察人员履职情况实行清单式动态管理,明确追责问责情形,实施分类追责问责,始终保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主基调。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dw/202407/t20240724_65757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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