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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滨海:建立机制 强化农村"三资"监管

发布时间:2024-08-13     来源: 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吉某未经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议研究,也未经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交易,直接将集体流转土地承包给他人种植……”前不久,江苏省滨海县纪委监委召开“三资”监管集中整治会办会,对发生的“三资”领域违纪违规案例进行通报。

  此前,滨海县纪委监委接到信访举报,反映陈涛镇丁墩村集体流转土地被私自转包。经深入调查,发现村党支部书记吉某不仅擅自将集体土地承包给他人种植,还未及时将土地承包款和村集体种植土地的三笔农业补贴合计5万余元入账,直接用于村集体支出。吉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最终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去年以来,滨海县纪委监委以“三资”监管为切口,聚焦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以及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等问题,查处“三资”领域问题案件31件,48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针对暴露出的违规拆分项目规避平台交易、超长期和超低价发包等问题,探索建立农村资产资源发包必须定底价、必须定年限、必须有合同、必须上平台、必须全公开、县纪委监委提级监督“五必一督”监督机制,以强有力监督确保乡村振兴各项政策落地生根。

  滨海县纪委监委以制度促规范,推动县农业农村局建立涉农资金非现金结算、集体资产资源平台交易、村居事务底根公开等三项制度,将方案提出、村“两委”会商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镇(区、街道)相关业务部门全程监管、实施结果公开等11个程序固化为制度规定,规范交易流程,对村级办公用品集中采购、村务费用统一村务卡支付、村级运转经费集中划拨、村级民主理财、村级杂工管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等一系列规范化管理制度进行细化,实现资金、资产、资源全过程信息化、规范化管理。

  县纪委监委以巡察发现某村集体鱼塘因超长期低价合同、承包金未收取到位、被个人承包后又转包赚取高额利润等问题导致村集体资产流失为切口,制定村集体资源基准价制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编制“村集体土地和养殖水面交易价格指数”,村集体土地和养殖水面按照交易价格指数为指导进行平台交易,并明确发包期限、合同年限、禁止转包等硬性规定,遏制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

  滨海县纪委监委还梳理资产资源体量大、信访问题多、廉政风险高的村(社区),4个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在对口联系的15个镇(区、街道)中选取35个村(社区)作为监督重点,采取片区协作、室地联动等方式开展提级监督,对村(社区)“三资”管理问题开展定点整治和靶向施策,着力破解基层监督力量不强、力度不够和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题。

  为保障“五必一督”制度一贯到底、精准落地,滨海县纪委监委结合“田野巡察”机制,综合运用铁脚板、网格化、大数据等方式,定期对“五必一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或“回头看”,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完善动态核查、系统预警、人工排查、定期交办,线上监管、线下督办机制,减少权力寻租机会,保证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截至目前,已排查出超长期、明显低价等不规范合同数量36份,制发交办单100余份,督促职能部门及时整改。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tszs/202408/t20240812_853789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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