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感:深化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4-08-14 来源: 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为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湖北省孝感市委印发《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聚焦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的“四风”和腐败、执纪执法中的徇私舞弊和失职渎职等问题,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组局打牌赌博、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以及执法机关跑风漏气、压案不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领导干部说情打招呼、干预执纪执法活动,执法司法过程中随意降低标准、滥用自由裁量权等12类违纪违法行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建立酒驾醉驾联合执纪执法机制,不定期开展现场联合执纪执法,对执法行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发现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实行‘八必问’措施,即必问饮酒时间、饮酒场所、参与人员、饭局事由、消费内容、费用来源、用车情况、饭余活动,及时锁定相关证据。”孝感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肖凯峰介绍。
孝感市注重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作用,通过建立完善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协同监督的工作格局。组织、人社部门收集建立并动态更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身份信息库,供公安机关执法时甄别;公安机关灵活采取错时执勤、定点蹲守、分散设卡等措施开展执法行动,每月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政法部门对2023年以来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件进行评查,对发现降格处理、有罪不究等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自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市、县纪委监委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执纪执法检查24次,全市共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72个,追责问责72人。
坚持教育与惩治相结合,孝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选取近年来本地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并印发通报,组织各级党组织开展常态化学习,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加强案例教学,并综合运用纪法大宣讲、“一把手”讲廉政党课、知识测试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tszs/202408/t20240812_853768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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