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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清单管理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落实

发布时间:2024-08-14     来源: 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今天把纪检监察机关相关部室和市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召集到一起,对巡视巡察问题清单进行共同研判,这个月,张家港保税区和苏州银行2家单位报送了3项问题整改材料,我们一起看看是否满足销号标准……”

  这是日前江苏省苏州市委巡察办组织研判巡视巡察问题清单销号的一幕。为做深做实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苏州市委建立巡视巡察问题清单管理制度,并制定配套管理机制,明确问题审核入库、整改督促、销号出库的工作流程,以规范化清单管理,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落到实处。

  巡视巡察问题清单管理由苏州市委统一部署调度,苏州市委巡察办按照“具体典型、重大共性”的原则,全面梳理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明确把省委巡视苏州发现的、上级领导要求整改或者上级通报中涉及苏州相关县级市(区)的、需要各部门协同推进的等6类问题纳入“巡视巡察问题清单”,逐类明晰纳入清单标准,逐个明确问题来源、责任单位、整改举措、整改时限等,推动实现重大风险问题的清单管理、高效整改和长效预防。针对少数单位整改进展缓慢、存在脱幅或超期未完成的情况,市委巡察办及时提醒催办,并将有关情况抄送市纪委监委机关和市委组织部等整改工作日常监督部门。

  为进一步用好市县巡察成果,推动整改向“治病根”深化、向“治未病”转化,苏州市委巡察办全面起底市县两级上一届党委巡察以来发现的突出问题,分类梳理形成6张共性问题清单,涵盖典型问题、具体表现、政策依据等内容,下发给全市各级党组织,一方面,推动各地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另一方面,针对共性问题推动开展专项治理,实现“督改治”有机贯通。目前,已在全市层面开展镇村第三方服务外包专项整治,推动留置8人,同时,督促各地根据清单反映问题,因地制宜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违规出租、违规翻建农房、涉农补贴发放等18个专项整治,立案239人,留置9人,不断促进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助力农村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tszs/202408/t20240812_853781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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