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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庭审现场变成警示课堂 楚雄州用“案中人”警醒“身边人”

发布时间:2024-08-13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我对不起组织的培养,对不起大家的信任,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近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组织厅级领导干部及州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共130多人旁听陈某涉嫌受贿案件庭审。庭审现场,被告人陈某几度哽咽,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旁听席上的党员干部受到强烈震撼和深刻警醒。

  近年来,楚雄州纪委监委把法庭当作警示课堂,组织党员干部“零距离”旁听被告人一步步走向腐化堕落、最终沦为“阶下囚”的违法犯罪过程,让党员干部从中知纪明纪。

  州纪委监委与州法院建立常态化旁听庭审警示教育联动机制,根据不同案件特点、涉及领域等情况,分层开设庭审课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用“案中人”警醒“身边人”,努力实现“庭审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域”的效果。为拓宽法纪教育渠道,州纪委监委还在“清风楚雄”微信公众号及时转载共产党员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权威解读、图文、问答等,推动《条例》入脑入心。

  同时,楚雄州还把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作为加强对“一把手”教育、管理、监督的有效途径,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全州“一把手”及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结合近年来州内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特点,深刻剖析“片中人”的堕落轨迹、蜕变根源等,让接受警示教育的党员干部”身临其境”接受廉洁思想洗礼,让教育对象更有“代入感”。

  此外,楚雄州纪委监委还着力将查处的本地案件资源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督促全州各县市各部门及时组织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推动案发单位开展分层教育、专题教育等多元化警示教育活动,促使党员干部把违纪违法者的血泪教训转化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定期或不定期地邀请州检察院的专家围绕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开展专题辅导。

  “案例是最好的反面教科书,庭审现场是最好的警示教育课堂。我们将进一步丰富警示教育的载体和形式,用好身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常态化、全覆盖、分级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楚雄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徐燕梅 叶向晖)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yunlingyaowen_0806/1311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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