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用好身边“镜鉴” 做实“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4-08-14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这次现场宣布处分决定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一定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近日,一场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会议在霍尔果斯市伊车嘎善乡喀拉塔斯村举行,市纪委工作人员现场宣读了对该村党员努某的处分决定,并开展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
近年来,霍尔果斯市纪委监委坚持把宣布处分决定作为警示教育的有效延伸,通过现场宣布处分决定,把处分的“活教材”变为警示教育的“公开课”,实现由“一张纸”向“一堂课”“一面镜”“一张网”转变,达到以案明纪、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目的。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坚持惩戒与教育并重,做好同志式、帮助式的思想政治工作,既明确指出受处分人所犯错误的性质和表现,督促其认错悔错改错,真心接受组织处理,也认真听取其对违纪违法事实、处分档次的意见,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鼓励其解开心结、放下思想包袱,把处分决定宣布转化为一场“批评和自我批评”“释纪与说法”的“纪法课”。
“这种提醒式、点穴式、现场式警示教育的效果非常好,不仅对当事人是一次直击灵魂的纪律教育,更是对我们参会人员的一次党性洗礼。”在宣布处分决定现场,一名参会人员表示,“作为一名党员,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将宣布处分决定与警示教育有机融合,坚持‘送处分上门’,目的是以身边人和身边事教育警醒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把‘写在纸上的教训’变成‘刻在心里的敬畏’。”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继续用好用活身边典型案例,让纪律处分决定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不断提升警示教育的震撼力、感染力。(霍尔果斯市纪委监委 石欣洁 | 责任编辑 郭翔)
原文链接:https://www.xjjw.gov.cn/show/462-1649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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