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时评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勤廉风采 > 正文

西双版纳州委编办出台调查研究工作八条规定

发布时间:2024-08-14     来源: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决策部署和“四下基层”要求,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充分发挥编办“改革先锋、参谋助手”作用,西双版纳州委编办突出“调研立办”,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制定出台调查研究工作八条规定,着力推进调查研究工作有形有实、见行见效。

  一是聚焦主业选题。围绕制约全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卡点瓶颈和州委、州政府关注的重大问题,聚焦机构编制工作重点领域和热点难点问题,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强化部门职能责任落实等方面确定调研主题,研究提出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完善党政机构职能体系、督促部门核心职能履行的办法措施。不搞没有实质内容的“作秀式”调研、盆景式调研、蜻蜓点水式调研。

  二是加强调研统筹。对照州委编委年度工作要点以及各级各部门反映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年度调研计划,统筹安排调研时间、地点、人员,从源头上防止扎堆调研、多头调研、重复调研,避免“一窝蜂”下基层。办领导到州内同一地区开展同一内容调研,全年不超过2次(不含挂钩帮扶点)。多看“后院”和“角落”,多到困难多、群众意见集中、工作打不开局面的地区、矛盾突出的地区了解实情、破解难题。

  三是坚持事前报备。严格执行外出调研事前备案制度,不为调研提前“踩点”“预演”;不要求基层撰写汇报材料、制作各类展板、视频宣传片;不在调研中“层层加码”“层层要材料”,搞“材料流转”;不在调研过程中随意对基层工作下结论、提要求、作“指示”;不开展与调研主题无关的活动,搞“临时动议”。

  四是严控调研陪同。办领导带队到基层调研,随同工作人员不得超过2人。各科室、中心到基层调研,调研组成员不得超过2人。不得要求县(市)安排陪同人员,基层随同介绍情况的工作人员不超过1人。

  五是强化调研实效。认真践行调查研究“五字诀”和“五步法”,坚持问题导向,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综合运用蹲点调研、随机走访、座谈访谈等方法,少看台账、多看现场,少听汇报、多听意见,防止调查多研究少、情况多分析少。加强调研成果转化运用,及时把有价值的对策建议转化为政策措施、制度规定。不得以调查研究之名行督查考核、追责问责之实,搞评比打分、排名通报。

  六是改进调研文风。坚持注重实效、研以致用,在掌握实情、找准问题、系统分析基础上,认真撰写调研报告。大力弘扬短实新文风,严格控制调研报告篇幅,做到言简意赅、务实管用,避免调研材料简单堆砌、长篇大论,对策措施泛泛而谈、缺乏操作性。

  七是严守纪律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执行改进调查研究规定,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就餐住宿、车辆乘坐等各项标准和要求,严禁饮酒和收受各类礼品、土特产,切实把纪律规矩贯穿调查研究全过程。

  八是压实监督责任。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贯穿于调查研究全过程,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规不守和搞选择性落实、变通性执行,以有力的监督执纪杜绝“脚尖上的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委编办主任 罗家志


原文链接:https://ylxf.1237125.cn/Html/News/2024/8/12/45451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