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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以“三评选”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发布时间:2024-08-14     来源: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砚山县不断探索党员干部日常考评机制,以激励党员干部争先进位为导向,县政协机关按季度精心组织“模范委室”“党员先锋岗”“职工标兵”评选活动,以自我革命提升增强服务效能,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推进各项中心工作落细落实见效。

  优化考评机制。制定“模范委室”“党员先锋岗”“职工标兵”评选办法,成立由县政协机关党组书记任组长,各委室主任为成员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把“党员先锋岗”“职工标兵”评选工作与公务员(事业和工勤人员)平时考核相结合,评选工作由党建办牵头负责,每季度开展一次。日常工作中,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考评管理工作,“模范委室”评选名额为委室总数的20%以内,平时季度考核为“好”等次的同志,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评定为“党员先锋岗”,政治面貌为群众的评定为“职工标兵”。

  细化考评措施。从政治建设、工作业绩、工作成效、作风形象等四个方面评选“模范委室”,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摆在首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把政协党组、机关党组、机关党支部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列入考评内容,把按时、按质、高效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作为业绩,注重亮点经验考评,重点细化“院坝协商”、社情民意信息收集、调研视察、“书香政协”等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工作,注重工作纪律作风、办公环境卫生的督查检查,打造一支对党忠诚、集体荣誉感强烈、积极向上、遵规守纪、爱岗敬业、踏实肯干、勇于担当、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

  强化结果运用。获得“模范委室”流动红旗较多的委室主任,将作为职务职级晋升和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党员先锋岗”和“职工标兵”的选评结果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职务职级晋升、评先评优、选拔任用或降低职级等的重要依据。开展评比工作以来,党员干部创先争优意识明显提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四个自我”能力不断增强,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有力,一线服务群众成效显著。比如,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村寨开展“院坝协商”12场次,达成共识50条,协调投入各类资金906万元,解决实际问题35个,用群众满意度擦亮砚山“院坝协商”品牌。

  罗开业(砚山县委组织部)

  杨由梅(砚山县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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