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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荣昌:退役老兵10年的“心结”终于化解了

发布时间:2024-10-30     来源: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感谢检察官解开了我心里的疙瘩,还给我提供救助帮扶,让我的生活回归了正轨!”8月1日,荣昌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司法救助对象退役军人李杰(化名)家中回访时,李杰感激地说。
儿子的意外离世,成了李杰夫妇十年难解的“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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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9月,李杰的儿子李强(化名)因一起意外事故身亡,次年5月,法院判决对方赔付17.7万元。2024年2月初,李杰夫妇认为当年判决的赔偿金太低,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
接到申诉后,荣昌区检察院初步审查该案不符合受理条件,但未简单作程序了结,而是依托本院“民心检察官工作室”,统筹办案力量,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该院确定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赵赤包案办理,选派民行检察部门和控申检察部门的检察官组成办案组。
随即,办案组针对申诉人提出的“赔偿金低”等问题,调取和查阅相关案件材料,并向法院进行核实后,认为赔偿金额的认定符合当时的法律规定,法院适用法律正确,申诉理由无法成立。
“原案判决并无不当……”检察官多次上门向李杰夫妇释法说理。了解到李杰是一名退役军人,到位的15余万元都陆续执行给了儿媳用于抚养两个孩子。如今老两口岁数大了,身体不好需长期服药,儿子的离开让他们在生活上、精神上失去重要依靠,也未实际获得经济赔偿,生活陷入了困境。
“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等6部门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在案件办理中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是我们检察机关的分内事,我们一定要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将‘拥军护属’的司法关怀落到实处。”承办检察官罗发全在案件讨论时表示。
为深入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就地化解矛盾纠纷。2024年2月底,荣昌区检察院举行上门公开听证,邀请区人大代表、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等参加。会上,李杰夫妇充分表达了诉求和理由,检察官再次细致释法说理,耐心解释赔偿金裁判标准。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原判决并无不当,支持检察机关作出的决定,但考虑到原案给李杰夫妇造成了生活困难,建议给予李杰夫妇救助。会后,李杰夫妇对检察机关的决定表示理解和接受,但希望得到尚未执行的剩余2万元赔偿款。
3月18日,执行剩余的2万元赔偿款交到了李杰夫妇手中。
“退役军人确因案受困,失去生活保障,家庭生活较为困难,符合救助条件,也是检护民生、司法救助的救助对象,应当重点救助,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荣昌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赵赤介绍,启动司法救助办案程序,为李杰夫妇申请司法救助。
2024年3月28日,检察官及时将救助金送到老人手中。为实现多元长效救助帮扶效果,将“解一时之困”延伸为“长期关怀”,荣昌区检察院多次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座谈,商议综合帮扶方案,结合李杰家庭实际情况,确定提供房屋修补、医疗保障、联合走访慰问等帮扶措施。
此外,荣昌区检察院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拟定回访方案,做好回访工作,持续关注李杰夫妇身体健康和生活情况。协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涉军司法救助线索发现移送、快速办理、联合救助、长期关怀等工作机制,切实保护好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www.cq.jcy.gov.cn/gyss/202408/t20240809_66027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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