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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检察机关依法对孟照红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4-08-14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日前,安徽省财政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孟照红(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芜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孟照红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孟照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zdajfb/202408/t20240812_66043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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