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呵护“迷途少年”
发布时间:2024-08-21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潍坊滨海开发区爱心义工组织志愿者向承办检察官反馈小涛的监督考察表现。
(记者卢金增通讯员刘朝朝王超)“检察官姐姐,这学期我的学习成绩提升了13个名次,毕业考试成绩非常理想……”近日,正值暑假,山东省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官回访了被不起诉人小涛(化名)的情况。
2023年8月,时年17岁的山东某职业学院学生小涛趁着假期挣钱贴补家用,因赚钱心切,被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利诱,通过拉人进微信群的方式,为诈骗分子提供目标受害者,非法获利1500元,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12月,小涛因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移送滨海开发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审查发现,小涛的妈妈早年从云南丽江远嫁到山东,一家人生活虽不富裕但温馨和睦。然而,小涛读初二那年,父亲因为突发脑血栓从工地的高墙上摔下,从此卧病在床,失去劳动能力。母亲靠在村里一家工厂打零工供小涛和姐姐上学。自从父亲生病后,小涛每逢节假日就出去打工,上大学的学费、生活费基本都是自己挣的。去年暑假,小涛在网上寻找社会兼职时,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被诈骗分子利用,稀里糊涂走上了犯罪之路。
鉴于小涛是自首,主动退赔并自愿认罪认罚,滨海开发区检察院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认定小涛犯罪情节轻微,于2024年1月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六个月。
“小涛犯罪的原因除了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外,更主要是受生活压力所迫。若不能解决经济上的困难,小涛在大学毕业前会不会有再犯罪的可能?”考验期内,除了关注小涛的日常表现,办案检察官也为其以后的生活担忧,他们与小涛所在学校和主管教育部门取得联系,帮助其争取学校方面的相关补贴,同时向本想劝退小涛的校方领导阐释了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并提出“留校察看”的检察意见。
同时,办案检察官与滨海开发区爱心义工组织的志愿者联系学校和本地的爱心企业,为小涛打造了一套帮教方案。工作日时间,小涛根据课程安排按时上课,空闲时间前往爱心企业,跟着老师傅学习与其专业对口的机电自动化操作,企业按照工作内容给予相应补贴。同时,小涛还参与了滨海开发区检察院成立的“青未了·小风筝”大学生普法宣讲团,讲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案例,实现从“违法者”向“尊法者”再向“普法者”的蜕变。滨海开发区检察院还主动对接该区民政部门,了解低保和困难家庭的申请条件,及时帮助小涛一家申请了低保。
6月25日,小涛考验期满,他在考验期内认真接受帮教,积极悔改,遵守法律法规,检察院对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俺孩子内心并不坏,谢谢你们给了孩子一个改过的机会,你们为俺们全家人带来了希望。孩子现在顺利毕业了……”日前,小涛的妈妈再次走进滨海开发区检察院,紧紧握着检察官的手,向检察官细说小涛近期的变化。
“未成年人保护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重点,每一名未成年人的背后都关系着一个家庭,办结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容易,但是办好很难。滨海开发区检察院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更加注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工作,措施有力度更有温度。”潍坊市人大代表、山东潍坊龙威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袁荫龙对该案办理成效给予肯定。
全国人大代表、烟台市树德技工学校副校长王雁十分关注在校大学生犯罪预防工作。她了解到,滨海开发区检察院近年来立足辖区职业院校多的区位特点,总结在校大学生涉案人员的特点,建立“法治副校长+未检法治之星”的组合模式,从各职业院校选拔优秀大学生组建“青未了·小风筝”大学生普法宣讲团,深入开展法治教育进乡村、进职校、进课堂活动,推动职业院校法治教育资源均衡有序发展,以法治教育助力打造优质职业教育,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shzs/fzzc/202408/t20240819_16521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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