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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者•正青春•皖检之星 52】杨阳:用心办小案,守护大民生

发布时间:2024-08-21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从事公益诉讼,青春无悔,收获颇多!”肥西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杨阳说起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眼神坚定、言语质朴却饱含深情……从检6年,杨阳在公益诉讼检察奋斗之路上孜孜以求、锐意进取,参办各类案件1000多件,先后荣获“合肥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标兵”“安徽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标兵”等称号。2023年度,被合肥市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检察履职用心守护“生态美”

  六月的肥西派河,刚下过一场雨,蝉鸣不断,满目苍翠。杨阳走进肥西生态环境监测站,询问站里的工作人员:“最近水质都好吧?”

  派河是肥西人的母亲河,与巢湖相连,是“引江济淮”工程的重要流经水域,其水质优劣对“引江济淮”和巢湖水质安全具有重要影响。

  一般来说,雨后的水体水质会有所变化。但是监测站的工作人员对水质很有信心:“咱们派河的水常年都稳定在国家三类水达标排放。”工作人员把水质检测仪缓缓放入河中,再从河中捞出来,各项指标全部合格。

  看到结果,杨阳长舒了一口气,不禁感慨:“派河水质稳定离不开这几年来的多方共同努力,这几年的付出是值得的。”

  回想几年前,一到下雨天,派河水质因雨污管网混接、生活污水直排等问题极易不稳定。为此,杨阳每天步履匆匆。她和同事们主动开展实地走访、现场勘查,注重找准水质污染的源头和原因,持续督促管理部门进行雨污混接改造等措施落实。

  2022年,杨阳遇到了一件与非法排污有关的案件,“这是一个长达十余年的违法养殖排污问题,存在养殖网拆除难等很多历史遗留问题。”杨阳回忆道。

  越难办越要办,杨阳决心啃下这个“硬骨头”。为此,她频繁实地查看、走访行政职能部门。在多次联席会和检政磋商会讨论中,逐步厘清相关部门职责,并促成“依法拆除、稳妥推进、分类处置”的统一认识。同时,通过依法向各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加快整改。最终,在各方的协同推进下,违法养殖排污问题得以解决。

  “携手护山河、治未病,必须把工作做在问题发生之前”。杨阳定期会同有关行政单位深入肥西上派等10多个乡镇,了解当地水生态保护工作现状、遇到的困难,有针对性地制发检察建议并跟进落实,推动肥西县河长办及30个成员单位切实扛起河湖管理责任。

  此外,她还起草并推动建立“服务保障巢湖治理实施意见”等10多项协作制度和措施。自协作机制建立以来,就涉派河流域共发出检察建议100余份,整治非法排污口20多个,清拆违法养殖网箱10余处,开展增殖放流5万尾鱼苗,实现“地区之间”和“部门之间”常态化协作,破解跨区域公益保护难题,真正实现“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流域风貌。

  孜孜以求司法办案“最优解”

  2022年,肥西县检察院承办全县府检联动推进会,依托会签的“府检联动”机制,商请相关行政单位定期移送执法案件线索,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配合,强化检察监督。

  2023年,在“府检联动”机制推动下,杨阳收到了一条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她通过依法能动履职、深化法律监督,成功办理该案,既督促国有财产“颗粒归仓”、保护公共利益,又兼顾了企业生产经营健康发展。

  2023年8月,杨阳在梳理某行政机关移交的行政处罚目录清单时发现,某行政机关针对某建设公司擅自倾倒、堆放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该公司申请延期缴纳期限届满后仍未缴纳罚款,行政机关也未申请强制执行。

  获取线索后,杨阳立即前往某行政机关调取执法卷宗,核实具体情况并及时与该公司沟通。原来,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贪图便利,将建筑垃圾全部倒入工地周边的空地上,对附近生态环境造成巨大隐患。

  收到行政处罚后,由于该公司生产经营存在困难,至今仍未按处罚决定履行缴纳义务,致使陷入被动执行局面。“对行政处罚的事实认定没有异议,事后我们对建筑垃圾的清运处置、生态环境修复等也进行了整改。但目前公司资金链流转确实较为困难,希望检察机关能综合考虑情况,搭建一个解决问题的平台。”在与该公司沟通中时,公司工作人员言辞恳切。

  案涉行政处罚一定是要执行的,但该公司的陈述也是事实,如果一味申请强制执行,对该公司来说很有可能“雪上加霜”,致使无法继续经营。如何既能按法律程序执行,同时又能让企业“活”下去呢?

  于是,在充分调查核实之后,杨阳主动与行政机关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最终,某行政机关决定采取分期履行等灵活措施督促公司履行处罚,如仍未按期缴纳罚款应及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检察机关的监督和督促下,行政机关认清问题并切实履责,该公司也承诺将分阶段如期缴纳罚款。2023年10月,行政机关收到该公司分期缴纳的第一笔罚款。

  “处罚到位了,监督管理也不能落下。”为此,杨阳积极开展环保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同时建议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自查自纠,加强对市政施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防止因施工偷倒建筑垃圾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情形发生。

  截至目前,该公司正常经营,仅剩余一笔分期罚款未缴纳。“每个罚款缴纳节点,我们都会联系行政机关沟通罚款是否缴纳到位,做到把跟进监督‘一杆子插到底’。”杨阳说。

  全力以赴解决群众“烦心事”

  “您好,我是某小区业主,近两年我一直受到地下车库通风口异味的困扰,希望得到检察院的帮助,尽快解决。”2023年8月,该院12309检察服务热线接到佘女士投诉,反映其居住的肥西一小区内存在大气环境污染问题,一直严重困扰正常生活,咨询检察机关能否提供帮助。

  经过研判分析,杨阳与同事认为这是一起大气污染公益诉讼线索。民生无小事,当天,杨阳便联系该小区所属街道办、社区、物业等,协商第二天共同前往事发地开展现场调查核实。

  “通过群众电话讲述,我们大概了解情况,也做了相应的心理准备,但没想到现场的情况比我们想象的还要糟糕。”回忆起当时的场景,杨阳还是忍不住皱眉:“经现场实地查看,我们不仅发现该小区内有严重恶臭气味,而且空中还伴有大量蝇蚊,现场观感极差。”此外,在走访周边群众时,杨阳还发现小区内有很多群众和佘女士一样深受异味困扰。

  异味是如何产生的?什么时候有的?又从哪里散发出来的?

  带着这些问题,杨阳在耐心倾听群众诉求后,对现场仔细查看,全面开展溯源排查,最后锁定小区楼栋的地下车库和储物间。

  原来该小区地下车库有一储物间中堆放了大量废弃设施和垃圾,因常年未清理,再加上通道密闭不严,致使阵阵恶臭气味从中散发到居民住宅区域。

  “这已经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环境,必须尽快解决。”找准问题症结后,杨阳积极与在场工作人员共商,并依据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建议有关责任单位和主体限时整改。

  一个月后,肥西县检察院收到了佘女士的感谢信,“感谢检察院的尽职尽责,让我深刻体会到了政府所说的群众利益无小事,这是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信中如是说道。

  看到群众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感激之情,杨阳的脸上也洋溢着满意的笑容。在她看来,公益诉讼就是一场检察履职与群众诉求的“双向奔赴”,她感慨道:“未来,我将进一步深入检察为民实践,做实‘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切实提升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立足公益诉讼岗位职责,杨阳坚信凡是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的事,就要挺膺担当、义不逃责,争当“勇于、敢于、善于”的不懈奋斗者,在青春奋斗的赛道上书写亮丽华章。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jcfc/202408/t20240814_66080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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